10月1日起,以减税为亮点的个税改革部分内容已经率先实施,包括工资薪金的起征点由3500元提至5000元,并适用新的超额累进税率等。
尽管新的个税法明确了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,但这些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、标准和实施步骤仍在制定中,并将在年内公开征求社会意见,这也成为下一步减税的重头戏之一。
“我特别提出三点要求:第一,扣除范围和办法实施细则要具可操作性,最大限度避免政策理解和执行产生歧义,确保精准施策;第二,专项扣除方案出台后不会‘固定死’,而会随着今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作动态调整;第三,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,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,增加居民实际收入、增强消费能力。”李克强在9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。
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刘丽坚在8月底的全国人大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在个税具体专项扣除操作中,税务部门为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简化操作,将有四点考虑,即申报就能扣除、预缴就能享受、未扣可以退税以及多方信息共享以减轻纳税人负担。
在其他国家竞相减税尤其是企业所得税的大背景下,不少财税专家认为,我国的企业所得税也有减税空间。杨志勇告诉第一财经,企业所得税税率可以从25%下调至20%,对财政收入影响也并不会太大。
许建国认为,企业所得税如果不采取降低名义税率的做法,也可以采用对支持的行业加大税前扣除的力度,来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。